新西兰移民局对陪读家长范围的界定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依照中国国情和法律,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就是父母,除非父母过逝、丧失自理能力、法院判决或协商公证监护权转移,将孩子的监护权给到他人;否则,由其他人做为陪读家长来申请陪读签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只允许一方家长申请,通常是家庭里非最高经济来源支柱的人,比如,家里面爸爸开公司或做高管,是主要家庭收入来源方,那就建议妈妈去陪读。这也很好理解,如果爸爸申请去陪读,妈妈的收入又不高,那签证官就会认为后期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来支持孩子在国外的教育和生活花费。陪读签的有效期与子女学签的有效期一致,家长需要提供每月1250纽币的生活费证明。
当然可以,持家长陪读签可以申请兼职工作、学习。新西兰的家长陪读签本身不允许打工,陪读家长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Variation of Condition),批准后可以依法兼职工作或学习,但是对家长的工作时间做了明确要求,必须在子女读书时间段工作,工作时间为9:30 am-14:30 pm,毕竟陪读家长的主要职责还是陪读。
有很大区别。申请VOC申请人的签证类别没变,还是陪读签,而且移民局对雇主资质和审核的要求都相对宽松,只要雇主提供兼职工作邀请函申请成功率基本上是100%,而且周期短,2-4周即可完成。
但是雇主担保工签的签证类别变了,走的是境外雇主担保形式申请工签了,现在新西兰移民局对雇主雇佣境外员工审核非常严格,主要是一个必要性和一个真实性的审核,拒签率高,周期还长大概需要4-6个月左右。
新西兰宽松的陪读签证政策也是吸引很多家长带孩子前来留学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之外,陪读签证时长与学生签证时长一致,家长不用担心到期离境的问题,在陪读期间可以申请兼职工作,这样也能有收入来源。
(2)、新西兰移民生活第三年:积极融入头两年的移民生活多少有些“水土不服”,但总要去主动适应,在不断适应中咀嚼酸甜苦辣,从而充实人生。努力融入新西兰当地生活后,就发现这个国家还挺有意思:
舌尖上的新西兰和她的美景一样,绝不会让你失望。当地人喜欢吃各种海产品,但不一定来自海里,有些甚至来自冰山雪水融化后形成的湖里,比如龙虾、鲍鱼、三文鱼、银鱼,而且烹饪方式多以盐焗、白灼为主。新西兰也是奶制品的天堂,这里温暖湿润的气候非常适合草场生长,还确保奶源纯净。
来新西兰我最不习惯的一点就是付小费,因为是额外的费用,心里多少有点不舒服,后来就习惯了,平时给10%-20%,节假日给15%-30%。朋友之间关系再好出去吃饭也是AA制,这里很提倡私人空间,很少有人会真心帮你,邻里之间距离也比较远,所以朋友流动性很大,好在平时生活比较轻松随意,日子过得开心,多把时间放在陪伴家庭上也不错。
我儿子来新西兰上学后就没用过课本,每个人都是一台笔记本或ipad,老师不在乎孩子们学会了多少理论,更关注他们掌握了哪种学习方法。每次我去给孩子开家长会,老师都叮嘱我们不要给孩子布置太多作业,平时多给他念故事书,陪伴孩子进行有利于探索和思考的活动。每个学期学校都会组织去野外露营,游泳、烹饪、缝纫都是基本的必修课,新西兰教育让我感到非常欣慰,这正是我想给予孩子成长的礼物!
(3)、新西兰买房法案出炉,外国人能买不能住新西兰买房法案于6月19日出炉,新西兰专责委员会公布了《海外投资法修正案》审议报告,对部分外国人在新西兰买房条款做出重大让步和修改!当然,换汤不换药的是,这依然是一部工党政府旨在阻止外国人购买新西兰住房的法律提案。
根据今天发布的审议报告,专责委员会建议:
- 大型住房开发项目,允许预售给外国人,但外国买家比例不能超过60%;在施工完成后,外国人无需立即强制出售,前提是不在购置的单位中居住。
- 大型住房开发项目,如果外国人购买是为了出租或“以租代售”方式出售,在施工完成后,免除立即强制出售的义务。
- 放宽居民限制,允许所有新西兰居民签证的持有者购买土地而无需经过海外投资办公室(OIO)审查,也就是说除永久居民外,常住居民也获得了豁免。
- 买家需证明自己符合新西兰居民标准,否则将被视为外国人。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归属买家而不是律师。
- 允许外国人投资大型酒店业开发项目,只要他们以回购的方式将房间租赁给酒店。
- 外资控股超过25%的本地电信、天然气和电力公司在购买土地上获得豁免,无需经过海外投资办公室审查。
在专责委员会报告最后,国家党和行动党的专责委员会成员还出具了一份少数派报告,称法案尽管做出重大修改,但依然没有改变它是“一个糟糕立法案例”的事实。
“作为反对党……我们反对该法案,理由是这将给新西兰住房建设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而现在我们恰恰需要建设住房。它还会妨碍新西兰企业获得外国投资。”
反对党还指责《修正案》修改稿在设置豁免情形上的任意性:比如公用事业单位获得了OIO豁免,为什么养老村的开发商没有?至于禁止外国人在他们通过楼花方式购买的公寓中居住,被猛烈抨击为“无法执行和不可能实现的”。
根据新的《修正案》,外国人在新西兰的公寓开发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预售是新西兰大型公寓项目融资的重要途径,根据最初的立法,外国人在公寓建成后需要立即强制性出售,这被认为会严重打压公寓市场的价格;而外国投资者一旦清楚知道自己无法拥有对公寓建成后的所有权,肯定一开始就不会投资该项目。因此新的《修正案》相当于是保障了外国人未来在新西兰持有公寓资产的权利。
但是用经济学家Shamubeel Eaqub的说法,当前立法很可能是在解决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即外国人通过从新西兰人手中购买住房抬高了新西兰的房价。他说决定新西兰房价的根本因素是住房供应。但专责委员会主席Michael Wood引用统计局最新数字,称遏制在新西兰买房的外国人的房产所有权是有必要的。他说在奥克兰的房产交易中有7.3%是外国买家,而在中心地区接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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